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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残疾鉴定工作告知事项

来源: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8-02-10 10:21

      一、申请鉴定人必须持有如下资料参加鉴定:

    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》。

    2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、户口本。

    3、近期免冠两寸相片2张。

    4、相关病历资料(住院病历中入出院记录、影像资料      原件及报告单、相关辅助检查资料及报告单等)

    5、未成年人申请鉴定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。

二、残疾鉴定工作流程

1、接待分检:由残疾鉴定办公室负责分流指引。

2、初检初审:由相关鉴定人员负责。

3、门诊三楼收费室缴费。

4、残疾鉴定办公室登记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》贰张

5、鉴定:由相关鉴定人员书写鉴定结论。

6、医院残疾鉴定办公室盖章、领取评残公示表

7、将评残公示表交当地 ▁▁ 村(社区)委员会公示。

8、公示期满去湘乡市残联交残疾评定表并审核、发证。

三、残疾鉴定时间:每周星期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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